【我国第一个环境保护法设立时间】我国的环境保护法律体系在不断健全和完善中,其中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作为国家环境立法的重要组成部分,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。本文将围绕“我国第一个环境保护法设立时间”这一主题,进行简要总结,并通过表格形式展示相关关键信息。
一、
我国第一部系统性、综合性环境保护法律是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,该法于1979年颁布,标志着我国环境保护工作开始走上法制化轨道。在此之前,虽然有一些涉及环保的政策和法规,但尚未形成完整的法律体系。1979年的《环境保护法》为后续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法律依据,也奠定了我国环境法治的基础。
此后,该法经历了多次修订与完善,特别是在2014年进行了全面修订,进一步强化了环境保护的基本原则和制度,提升了法律的可操作性和适用性。如今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仍然是我国环境法律体系的核心法律之一。
二、关键信息表格
| 项目 | 内容 |
| 法律名称 |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 |
| 首次颁布时间 | 1979年 |
| 法律性质 | 系统性、综合性环境保护法律 |
| 历史意义 | 标志我国环境保护工作进入法制化阶段 |
| 主要内容 | 环境保护的基本原则、监督管理制度、污染防治措施等 |
| 修订时间 | 2014年(最新一次全面修订) |
| 当前状态 | 仍在实施,是环境法律体系核心法律之一 |
三、结语
从1979年《环境保护法》的出台,到2014年的全面修订,我国环境保护法律体系不断完善,体现了国家对生态环境保护的高度重视。了解这部法律的设立时间,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我国环境保护发展的历史脉络和现实意义。


